
津容废〔2018〕172号
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加强智能建筑垃圾车
装运管理的通知
各渣土运输企业:
2017年以来,我市推广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车,并出台了相关车辆技术规范和补贴方案,各运输企业均积极响应。目前,我市外环线以内建设工程及外环线以外市属重点工程基本实现智能建筑垃圾车全覆盖。但近期,我委与公安交管等部门在多次夜查和联合检查中发现部分运输企业车辆存在不开顶灯、私自关闭密闭限速功能、车辆密闭不严、放大号不清、故意遮挡号牌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和运输企业正常装运渣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7月30日前,运输企业开展车辆自查,重点检查“密闭严不严、限速有没有、顶灯亮不亮、号牌清不清”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市渣土站将对施工现场智能建筑垃圾车进行抽查,密闭、限速、顶灯、号牌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车辆。不合格车辆禁止进行装运作业,驱离现场。如发现同一运输企业有3台以上(含3台)不合格车辆,立即停止运输企业所属全部渣土车辆作业,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停运一周。
三、市渣土站不定期随机对运输企业进行车辆抽查,发现车辆密闭不严、限速失效、顶灯不亮、号牌不清、车体不洁等问题的,限期整改。对于车辆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运输企业,停止核发或收回渣土运输证一个月,并将车辆信息通报市公安交管局,同时列入渣土运输失信企业名单。
四、对渣土运输车辆闯红灯、遮挡号牌、不按指定时间及线路行驶等被交管部门通报、约谈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运输企业,停止核发或收回渣土运输证一个月,并列入渣土运输失信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
2018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公安交管局,滨海新区环境局、各区市容园林委、宝坻区综合
执法局,市建筑渣土管理站。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