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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天津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推动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园林绿化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市城市管理委依据《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公园条例》、《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天津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此前,我市尚未出台指导园林绿化项目规划、建设具体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指导全市园林绿化项目科学开展规划建设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三、天津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了我市各类园林绿化项目分类,以及项目投资方式包括政府投资、社会投资;
二是对开展项目策划、监督管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等做了说明;
三是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区分了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
四是明确了市、区城市管理委在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天津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本办法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投资方式等。
第二章 规划计划:包括部门职责、规划编制、计划编制、计划执行等。
第三章 投资决策:包括项目决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等。
第四章 建设管理:包括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财务决算、档案管理等。
第五章 附则:包括术语解释等。
五、天津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哪些事项?
答:主要涉及市区两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园林绿化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组织建设、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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