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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规范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行为,保障城市桥梁完好、安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委修订印发了《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解读说明: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2014年我市制定印发《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2020年进行了重新修订印发。该办法实施以来,在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行为,保障桥梁完好、安全,营造良好的桥下空间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巩固和发展桥下空间使用管理成果,有必要结合当前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对该办法重新修订后公布实施。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是对部门名称等进行修改。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部门名称表述进行了修改,将原“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修改为“城市管理部门”。
二是对桥下空间使用人的责任进行补充明确。包括对桥下空间使用维护、隐患排查和配合道桥设施养护维修、检查检测、应急抢修、建设等。
三是对桥下空间使用方案编制责任进行调整。桥下空间实施属地管理,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本着权责一致原则,并参照北京市桥下空间做法,将原办法中心城区桥下空间使用方案由市级部门编制调整由所在区区级部门编制。
四是对桥下空间有偿使用管理进行明确。结合桥下空间市政公共资源属性,对桥下空间用于经营的有偿使用收入管理进行了规定。
五是对桥下空间桥梁养管单位责任进行明确。从保障桥梁运行安全角度,对桥梁养管单位对所辖桥梁桥下空间进行巡查进行明确。
修订后的《办法》共15条,主要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概念、使用管理原则、职责、使用管理标准和要求、禁止行为、施行时间及有效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