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容科〔2012〕138号
关于实施《天津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专用
设施设备推荐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容园林委、市内六区环卫局、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
为了适应我市城市管理的新要求,搞好行业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行业作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我市环卫和园林设备设施科学管理,推广“三新技术”,市容园林委在总结《天津市环境卫生专用设施设备备选目录管理办法》实施四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专家及用户建议,对原办法进行了充实和修订,特制定了《天津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专用产品推荐目录管理办法》。
产品推荐目录是在专家委员会对产品的技术水平,技术参数、功能配置、性能特点严格评审并结合市场对产品性能情况反馈的基础上产生的,可为采购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市场信息,保证产品的高质、高效、环保节能。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在本市正式施行,同时废除《关于实施<天津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设施备选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容环[2008]108号),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天津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专用产品推荐目录管理
办法》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市容园林△ 设施设备△ 管理办法 通知
(共印35份)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