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户外广告设施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政务服务办公室:
为加强市容景观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了《户外广告设施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临时悬挂标语或宣传品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或者设置各类标志设施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户外广告设施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2、临时悬挂标语或宣传品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3、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或者设置各类标志设施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