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城市管理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的总体部署,全面规范我市建筑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管理工作,对当前全市已完成备案登记的160家运输企业、780辆中重型(蓝天白云)建筑垃圾运输车,以及16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在市城市管理委官网进行公示(第一批次),确保企业及车辆合规合序运行。后续工作,全市实施定期动态公示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次)。
2.天津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公示名单(第一批次)。
3.天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公示名单(第一批次)。
2025年9月24日